关于三本大学退学退学费的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学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学
在校注册前休学:学校减半收取学费。
在校注册后休学:学校按照学费的50%收取。
在校期间因故退学: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收取学费,多余的学费部分原则上退还学生。
因故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收取学费,多余的学费部分原则上退还学生。
退费规定可能因高校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高校的退费规定进行申请。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关于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具体退费流程
学生需要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退学文件”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
退费金额和流程会根据退学的时间点有所不同,一般在开学初期退学可以退还全部学费,而在学期中途或学期结束后退学,退款金额将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的退款手续时,应当出具原始的缴费票据和离校通知单。不能出原始缴费票据的,可申请办理核实手续,经确认后,学校方予以退款。
如果学校不退学费,学生可以和学校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建议学生在退学前仔细阅读所在高校的具体退费规定,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退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