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针对大学生的留汉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落户政策
年龄不满45周岁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由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由不满30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
大学毕业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零门槛,即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
租赁房政策
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洪山区拟放宽硕士毕业生的申请年限,从毕业3年内延长到毕业5年内,并提供人才公寓定向提供给高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
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
创业支持政策
提供不少于1000个具备百兆宽带、共享会议室等配套办公条件的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免费使用期最长可达到1年。
在武汉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武汉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于毕业当年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注册创办网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一次性800元/人和1200元/人,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2个课时。
薪酬收入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为:专科生4万元、本科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博士研究生8万元。
其他支持
每年建设、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的租住需求。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面积每套40至60平方米,可拎包入住。同时,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可冲抵购、租房款。
5年内组织建设3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训)见习基地,开发1万个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建成50所以上公益性创业学院,每年提供不少于10万人次的创新创业培训机会,各区分别提供不少于1000个创业工位。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鼓励大学生在武汉就业创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和便利条件。建议有意向的大学生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便更好地融入武汉的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