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大学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因此,民办大学作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学校,其性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民办大学在运营上可能具有某些企业特点,但它们主要被视为社会组织,并受到相应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的约束。此外,民办大学的性质也决定了其适用的法律和管理方式,例如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需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性质、法律地位和管理方式与其他类型的非企业单位相似,但它们主要致力于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