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针对民办高校的学费进行了多次整顿和规范,主要措施包括:
放开民办高校学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同时要求民办高校承担社会责任,保持学费相对稳定。
规范收费行为:
民办高校需加强收费自律,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有在校生仍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至毕业。同时,学校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另加收其他费用。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民办高校需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不得随意变更已公示的收费标准。
做好学生奖励资助:
民办高校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
加强教育收费监管:
明确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发展改革、教育部门正确引导学校制定收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加强收费监管,严肃查处违法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明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费和学生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设定最高限价;对非营利性民办专科高校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学费、住宿费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规范收费项目:
全省高校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严格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
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
在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时,需履行成本监审或严格成本调查程序,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完整学年,以维护教育公平和学生权益。
这些措施旨在规范民办高校的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确保教育公平,并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建议民办高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