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在离校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档案转递:
确认档案去向
如果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如果毕业生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如果毕业生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档案可根据个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转出方式
档案转出应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档案整理与转递
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需按规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高校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并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注意事项
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档案转递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与完整。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