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的待遇情况如下:
就业待遇
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
应届生平均工资待遇达5000元。
30%的学生在非国有企业找到了工作,13%的学生去向了咨询服务发展。
薪资福利
聘用人员将享受与国家及省的人事政策规定一致的薪资待遇。
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额外待遇包括安家费(15—80万元)和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3%。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88%。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1档3300元/年,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1.8%。
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1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约占在校生人数的0.34%。
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针对特定学生群体。
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校内资助:包括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具体金额和申请条件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金额4000-12000元不等。
励学奖学金:每年3000元,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全覆盖,通常为6000元/年。
这些待遇和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研能力。建议有意应聘山东政法学院的人才,详细了解相关待遇和政策,以便做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