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专业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转专业的审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确保政策、计划和结果公开透明。
学生自愿申请、专业双向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同时学院也有权根据专业接收能力进行选择。
择优录取: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学院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特长、综合素质等进行择优选拔。
基本条件
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一般要求入学已满一学期。
思想表现良好:无无故旷课、旷考情况,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必须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专业限制要求:需要符合转入专业的专业限制要求,如外语、艺术类专业的术科成绩要求。
特殊才能或专长:如休学创业复学或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可优先转入相关专业。
特殊情况
专业调整:学校可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和学生个性特点适当调整专业。
身体原因: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其他特殊困难:如因留级、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可以申请转入录取分数相近的专业。
申请与审批
申请时间:一般于每学年春季学期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
申请次数: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审批程序: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转专业。
限制与不允许
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如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学生、有转学经历的学生等。
其他限制:如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等。
以上是学生转专业的一般规定,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各学校的详细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