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属于企业性质单位。具体来说,民办高校是由民营企业独立或合作投资建设的独立院校,它们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因此不属于国有企业或公立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事业被定性为公益性事业,但民办学校本身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性质单位。此外,民办学校通常也被归类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作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独立教育机构,其性质为企业性质单位,既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