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本大学生的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含20元长护险)。
建档立卡、低保等收入家庭学生,个人不缴费,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参保享受待遇时间
老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普通门诊待遇
按照门诊费用包干使用办法,大学生参保后,门诊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报销。
在校内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设置300元起付线,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住院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个人自负40%。
报销标准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其他注意事项
大学生个人实行网上自助缴费,缴费标准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每年缴费标准以上海市医保相关文件为准,学校统一代收后上缴上海市医保管理机构。
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上海二本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大学生们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合理使用医疗服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