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校规

三颗葱 · 2024-12-26 05:13:04

四川音乐学院校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保障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生活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校内和校外人员,违反规定的将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及刑事责任追究。

学院保卫处负责维护校园秩序,其他单位应自觉维护管理区域的校园秩序。

公共秩序

禁止在校内酗酒或酒后滋事。

禁止在教学楼、琴房大楼、图书馆或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制造噪音或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

禁止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以其他形式扰乱校园秩序。

禁止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扰乱秩序。

禁止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

禁止在校园内搓麻将或使用麻将牌、扑克牌等工具进行赌博活动。

禁止在校园内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观看或组织他人观看色情录像、刊物、图片等色情视听资料。

禁止在宿舍或校园其他场所男女同居、混宿或为同居、混宿者提供条件。

这些校规旨在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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