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习进步奖

文娱教父 · 2024-12-26 05:24:59

大学学习进步奖是为了表彰在学习上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而设立的奖项。以下是关于该奖项的详细信息:

奖学金金额与发放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元,评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3%。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实践技能、道德风尚、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或个人,每项奖励100—2000元。

“学习进步奖”奖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期评选不超过100人。

学习进步标兵2000元/学期*生,每学期评选不超过10人。

评选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申请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在班级前20%、30%、50%,且上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合格现象。

专业成绩在相同的评比条件下比上一学年排名提高20名(含)以上(按照100人的集体规模进行参考,可等比例类推)。

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评审程序

具体的评审程序未在文档中详细说明,但通常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

获奖学生案例

孙浩田同学因绩点相较于上学期进步近0.5而获得学习进步奖。

杨金敏同学荣获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

建议

学生在申请学习进步奖时,应重点突出自己在学习上的努力和进步,尤其是专业成绩的提高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情况。

除了学习成绩外,学生还应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展示自己的全面发展。

学生在撰写申请书时,应详细说明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改进措施,以便评审委员会更好地评估其进步和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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