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能力和工作表现,通过评审和聘任程序,确定其专业技术职位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关键点:
评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评审申报条件
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
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任职资格与聘任岗位相适应。
在年度考核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
评审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
科室推荐。
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聘任程序
个人申请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
集体决策,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聘前谈话,单位领导与被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其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完善手续,综合科完成聘任手续。
评聘范围
根据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其他相关规定
不申请岗位人员原则上不予聘任。
接近退休年龄且上一年度合格的人员,按技术资格直接聘任,不再参加竞聘。
在上两个学年度内获得一次区级以上先进称号人员,直占指标,直接聘任。
受聘育龄妇女在受聘后进入妊娠和哺乳期不中止聘任。
教职工生病住院,具体情况按组织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实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
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资历、层级限制,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以上信息提供了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的全面概述,包括评聘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相关规定,旨在确保评聘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