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征兵政策

蔡菜哥哥 · 2024-12-26 05:33:42

上海大学生征兵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补助方面

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对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按照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

直招士官服役补助金:对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且无就业单位的人员中招收的专业士官,在其规定的服役期间,由负责招收的区政府参照其入伍当年的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分年发放服役补助金。到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其服役补助金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的2倍数额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或者继续完成学业的退役义务兵,由区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由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并根据本市综合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自主就业或者继续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官,从其担任士官当年起算,服现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递增10%。

一次性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具体标准由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学业和职业发展方面

学费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硕士研究生在校生,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8000元的,由国家分别按照每年6000元、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8000元的,分别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入伍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后,按此标准对未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实施学费资助。

转换专业: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高职(专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免试直升:在部队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考研加分:应征入伍的本科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上海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专项落户:非上海户籍在沪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享受与上海退役士兵同等经济补助标准,并有可能获得专项落户政策。

政治和体格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包括身高、体重、视力等具体标准,详细标准请参考相关征兵公告。

征集对象和年龄

男青年: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类专业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征集对象。具体年龄要求为: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具体年龄要求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升军队素质,同时也为退役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安置和发展机会。建议有意参军的大学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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