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办大学食堂规定

思维教育馆 · 2024-12-26 05:44:20

河南民办大学食堂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承包经营范围和准入条件

承包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第一、二食堂。

承包准入条件包括:

承包人具有二年以上餐饮服务经验且经营业绩良好。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餐饮经营企业。

承包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信誉好。

承包人具有经营学校食堂的经验证明。

承包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需提供的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向学校承诺的承包经营食堂方案。

改善就餐环境、服务师生饮食需要购置的设备明细表。

投标保证金和其他要求

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中标者三日内不签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日如数退还。

投标人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安全风险承担、经营服务质量标准、卫生、泔水处理和安全保障做出明确的书面承诺。

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食堂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证照,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食品采购必须源自正规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使用过期或劣质食材。

食堂设施设备要达到卫生要求并进行定期检测。

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档案,落实日常检查和记录,确保学生们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其他规定

学校食堂场所布局与设施设备应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要求。

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采购、加工和储存食品原料,并做好食品留样和餐用具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应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信息,严禁涂改或遮盖。

学校食堂应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活动,举办“厨房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议,采纳合理化建议。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河南民办大学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健康。建议食堂承包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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