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普通话要求通常如下:
一般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现代汉语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语音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语文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
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
教师需要具备清晰流畅的表达能力,发音准确、标准,掌握普通话的音节、声调、语音连读等基本要素,语音语调自然流畅,语法表达规范准确,词汇运用丰富恰当,口头表达清晰流畅。
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以当地最新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