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办主任是负责学校办公室全面工作的行政人员,其职责通常包括:
1. 协助校长和副校长处理日常事务,并负责督办有关事项;
2. 负责起草学校的工作规划、计划、决议和领导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3. 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4. 办理全校行政公文,并负责协调学校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会议安排;
5. 负责校友会、校董会、教育基金会、校法制办等部门的日常工作;
6. 监督和检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7. 参与研究学校重大问题,并草拟与行政有关的报告、请示、计划、总结等文件资料;
8. 负责学校办公室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9. 组织协调安排行政方面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10. 负责办公室党支部建设、人事、财务、保密、安全等工作;
11. 参与政务,发挥校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12.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办主任的任职要求通常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执行力强,并具有较好的抗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