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产权制度和收益分配
营利性高校:产权制度按照企业模式进行配置,投资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分配学校经营剩余,在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权。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非营利性高校: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也就是说,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入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不能用于分配、向外投资或用于投资人的经济回报。
收费政策
营利性高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非营利性高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也就是政府指导价。
财产清偿和退出机制
营利性高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举办者可以取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
非营利性高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不能分配给举办者。
税收政策和政府扶持
非营利性高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都是免税的,同时享受政府补贴和捐资激励的机会更多。
营利性高校:虽然也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财产清偿和退出机制上有所不同,例如举办者可以取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
学校性质和公益属性
非营利性高校:具有公益属性,承接公益类项目时通常会被优先选择,举办者不分红,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
营利性高校:举办者可以分红,教师和校长也可以高薪,投资人也可以分红,可以运作学校上市,学校具有更强的商业属性。
总结:
民办大学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主要在产权制度、收益分配、收费政策、财产清偿、税收政策和政府扶持以及学校性质和公益属性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选择哪种类型的学校取决于举办者的目标和需求,以及希望学校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市场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