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钦州市第一中学:660分
钦州市第二中学:686分
钦州市第三中学:607分
灵山县灵山中学:660分
灵山县新洲中学:610分
浦北县浦北中学:601分
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全市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70分。
市直公办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钦州市第四中学、钦州市第十三中学、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为500分。
钦州市属公办高中
钦州市第四中学:481分
钦州市第十三中学:474分
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471分
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区公办高中
那彭中学:381分
钦州市第十六中学:456分
小董中学:411分
大寺中学:394分
平吉中学:374分
钦州港区中学:423分
灵山县公办高中
灵山县第二中学:449分
天山中学:463分
化龙中学:414分
那隆中学:387分
武利中学:410分
钦州各民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17分
这些分数线适用于2023年钦州中考的录取工作。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仔细参考这些分数线,并结合自己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科成绩,选择合适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