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 各校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定的。具体划定原则如下:
投档人数
各校的投档人数通常是根据本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来确定的。
投档后,学校招生办会从这1.2倍的考生中,按照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即为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计划招生人数
录取分数线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各学校的计划招生人数。
例如,如果某校计划招生1000人,按照1:1的比例划定,那么第1000名学生的成绩就是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投档分数线与录取分数线
投档分数线是指院校在该批次被投档考生中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而录取分数线是被录取考生中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
投档并不等于被录取,因为考生的档案到达学校后,还可能被退档,因此投档线不等于录取线。
线差
线差是指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减去相应批次的省批次控制线。例如,如果某校的录取分数线是530分,而当年的一本线是500分,那么该学校的线差就是30分。
特殊情况
特殊类型招生,如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等,可能会使院校的最低录取分下降。
综上所述,各校的录取分数线是通过综合考虑本校的投档人数、计划招生人数、考生志愿和档案信息等多个因素来确定的。分数线的划定旨在确保录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会考虑到招生政策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