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的落户时间通常是指考生将户籍迁移到现址的日期,这个日期需要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上的信息一致。具体填写时,应查阅个人户口本上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找到“何时、何地因何迁至本址”一栏的日期,该日期即为落户时间。
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需要特别注意以下落户时间限制:
天津市:
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青海省: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的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1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省市的高考落户时间要求,以确保及时完成落户手续,避免因户籍问题影响高考报名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