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分配志愿

教育身边事 · 2024-12-31 23:27:40

高中分配志愿的填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分配类志愿设置1个,统招类志愿设置2个。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

第一批次第三阶段:设置A、B、C共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3所本批次高中。报考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高中。

第二批次:设置A、B、C、D、E共5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5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三批次:设置A、B、C、D、E共5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至5所相应学校。填报职业类学校时,每个学校志愿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分配生政策

分配生资格:省示范、市示范高中拿出招生人数的50%,让本区内初中推荐符合条件的初三学生参加分配生考试。通过考核的学生即确定为该高中的分配生,在第一志愿报考该示范高中时,以指令线降30分优录。

分配生分数线:主城区19所重点高中在一统线标准上下调50分,即为分配生的分数线。有些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无法用完,这些名额再还给高中,在招生范围内,按照高低分录取已经报考该校统招志愿的学生,直至最后一个名额用完为止,最后一个学生的分数就是二统线。

填报志愿: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可以兼报3所综合高中学校的分配生志愿,同时还可以填报其他学校非分配生志愿。综合高中招生按统招生、分配生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统招生采取城区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采取分初中学校录取,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各综合高中统招生录取线下40分。

注意事项

资格认定:分配生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需具备相应条件,如应届初中毕业生、正式学籍、连续就读满三年等。

志愿顺序:分配生志愿在统招生志愿之前录取,因此考生应优先填报分配生志愿。

名额分配:名额分配生不再由初中学校推荐,改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志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通知,以确保准确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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