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分认定高中志愿的相关信息如下:
学分要求
高中三年,每个学生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
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以及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二中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
学生需要达到144学分才能毕业。
认定办法
学分构成学科模块学分,每一模块修习时间不少于36课时的三分之二,且模块课程综合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认定学分。
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可以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途径累计后的学时数达到要求后给予认定。
额外学分认定
在各类课程学习过程中获得的荣誉称号、各类比赛名次、活动中突出贡献者,经学分认定委员会同意可申请0.5-1学分。
这些信息为学生提供了关于高中志愿学分认定的详细要求及办法,确保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能通过参与课外活动和获得荣誉来增加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