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升高中志愿的录取方式如下: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
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需要在网上填报志愿。招生录取的依据包括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包括年级省统考科目成绩、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所填志愿。录取时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分批次录取
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录取:
提前批次:为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招生(含经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普通高中),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得招收历届生。该批次共设4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
第二批次:为其他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6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学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
志愿拉开梯度:考生所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应合理拉开梯度,将最想去的学校放于第一位(冲一冲),次想上的学校放到第二位(稳一稳),另一个学校放第三位(保一保)。
其他注意事项
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第一批次)或不能超过1个D等级(第二批次)。
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民办高中录取:民办初中的学生升高中时,除了通过中考填报志愿外,还可以通过自主招生进入民办高中,自主招生的分数要求通常不得低于普高线15分。
以上是初中升高中志愿录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仔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确保能够被理想的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