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中填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河北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录取依据
中考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对于试行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还需参考考生的面试情况。
录取程序
市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确保每个重点学校的招生计划的落实,并通过严格的考核促使学校间的良性竞争。
民办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提高民办教育的规范性。
填报志愿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逾期将无法参与招生。
所有考生有机会选择心仪的学校,但需注意,填报多个志愿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志愿。
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才可能被市区高中(含民办)录取,且可以填报两个以上志愿,为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划分为五批,分别为第一批(统招生和名额分配生志愿)、第二批(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第三批(其他公办高中)、第四批(其他公办高中)、第五批(民办高中)。
注意事项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邢台市参加中考、未填报高中学校志愿以及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初中毕业生。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合理选择志愿顺序,确保填报的志愿有效。
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和信息,按时完成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