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省录取分数线如下:
北京市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470 分,第二批本科 434 分,专科 364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55 分,第二批本科 408 分,专科 323 分
天津市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477 分,第二批本科 441 分,专科 408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52 分,第二批本科 403 分,专科 469 分
上海市
文史类:全国卷 479 分,理科 450 分
理工类:全国卷 479 分,理科 450 分
重庆市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470 分,第二批本科 434 分,专科 364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55 分,第二批本科 408 分,专科 323 分
河北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31 分,第二批本科 547 分,专科 595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513 分,第二批本科 522 分,专科 574 分
山西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18 分,第二批本科 537 分,专科 518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7 分,第二批本科 450 分,专科 537 分
辽宁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18 分,第二批本科 537 分,专科 518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7 分,第二批本科 450 分,专科 537 分
吉林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18 分,第二批本科 537 分,专科 518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7 分,第二批本科 450 分,专科 537 分
黑龙江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18 分,第二批本科 537 分,专科 518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7 分,第二批本科 450 分,专科 537 分
江苏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470 分,第二批本科 434 分,专科 364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55 分,第二批本科 408 分,专科 323 分
浙江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470 分,第二批本科 434 分,专科 364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55 分,第二批本科 408 分,专科 323 分
安徽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07 分,第二批本科 462 分,第三批本科 455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2 分,第二批本科 431 分,第三批本科 424 分
福建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07 分,第二批本科 462 分,第三批本科 455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2 分,第二批本科 431 分,第三批本科 424 分
江西省
文史类:第一批本科 507 分,第二批本科 462 分,第三批本科 455 分
理工类:第一批本科 482 分,第二批本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