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中志愿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分批次录取
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普通高中学校批次和职业院校批次。
每个批次录取时,按照志愿栏中平行志愿和自费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
平行志愿的填报
普通高中批次中,每个志愿栏可以同时填报三个公办学校平行志愿和一个自费志愿。
职业院校批次中,考生可以同时填报20个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
录取时遵循“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具体排序规则包括:学业成绩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以及单科等第。
投档顺序
投档前,所有考生按投档顺序(成绩与政策优惠)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投档时,按照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首先检索第一志愿,若未满额则录取,若已满额则继续检索后续志愿,直至所有志愿检索完毕。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多个志愿,并按照优先顺序填报。
若考生在某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未被录取,其后续志愿继续有效,可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录取结果以公示为准,确保公开透明。
这些规则确保了长沙高中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则,以确保自己的志愿能够得到有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