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考制度自1949年以来经历了多次重要改革,以下是高考改革的主要时间节点:
1949年之前
中国各所大学招生考试的时间由学校决定,并不是同时举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时间安排去不同的大学进行多次高考。
1949年至1966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大部分高校实行单独招考,少数高校实行非实质性联合招生,各院校各有办学特色,最大限度地享有招生自主权。
1967年至1984年
因政治运动,高等学校1966—1971年停止按计划招生,高考停滞期间仅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少数高等学校试点招收少量工农兵学员。1978年6月,教育部决定恢复高考,并规定考试时间定于7月20日至23日。
1985年
高考实行了“3+2”的方案,考生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加考物理、化学;文科加考政治、历史。
1994年
高考中生物和地理被取消,出发点是为学生减负,但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
1996年
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9年
高校开始了扩招,在1998年全国招收160万学生的基础上,激增52万人。同年2月教育部颁发《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001年
国家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加考试,放开了对高考报名的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江苏的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率先实行了“自主招生”。
2003年
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清华、北大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高考时间从7月改为6月7日、8日。
2004年
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
2005年
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了师范生免费教育。
2006年
开始实行了平行志愿录取。
2010年
高校录取人数达到657万人,录取率达到了68%。国家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1年及以后
河南省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2014年
中国正式执行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不再有保送资格,奥赛、体育加分将不超过20分。浙江省和上海市率先实行了“3+3”模式。
2017年
举行了首届新高考,浙江和上海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完成了改革。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考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并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教育目标和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