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高中的选科规则主要遵循辽宁省的高考政策,具体如下:
考试科目选择
首选科目:考生需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首选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再选科目:考生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四科:考生必须选择两科,经信息确认后完成高考报名。
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三科:考生至少选择一科。
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二科及以下:考生可不选或自愿选择再选科目数量。
选科限制
首选科目不合格:若首选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再选科目不合格:若再选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考生可参加辽宁省2024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与更改
信息确认:考生自主选择的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经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改。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学生在选择科目时能够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同时保证高考报名和考试的顺利进行。建议学生在选择科目时,仔细评估自己的兴趣和学科能力,以便做出最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