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科文科赋分主要涉及 语文和数学两科,具体赋分规则如下:
赋分包含科目
文科赋分共计300分,其中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
赋分方式
赋分是依据考生的卷面分数在全省或全市的排名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
等级赋分的起点是40分,满分为100分,总共分为21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的分差为3分。
赋分操作步骤
将卷面得分按人数比例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得出每个区间卷面得分的上限和下限。
对每个区间的卷面得分进行等比例转换,公式为:s2、s1为卷面得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s为待转换卷面得分;t2、t1为赋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t为卷面得分等比例转换后的赋分。
将转换结果四舍五入后即为等级赋分。
成绩计算
考生所选科目有效期内最高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总结来说,文科赋分制度下,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成绩是根据考生在全省或全市的排名百分比进行等级赋分,最终计入高考成绩。这种赋分方式有助于解决因试题难度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问题,使得不同科目的成绩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