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志愿设置
志愿设置采取“专业(专业类)+学校”方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普通类平行志愿填报最多不超过96个,艺术和体育类平行志愿填报最多不超过60个。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考生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每个考生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有逻辑顺序,计算机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志愿并列:考生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志愿,这些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没有主次之分。
一轮投档: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档案被投出,就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
填报时间
普通类提前批:第一次填报1个志愿,第二次填报4个顺序志愿。
特殊类型批:只有一次填报机会,一次只能填1个志愿。
常规批:分三次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每次最多不超过96个志愿。
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查看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报考分数要求。
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凭报名时设定的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规则确保了志愿填报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研究各个院校和专业的情况,合理安排志愿顺序,以确保能够被自己满意的院校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