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北京市
本科一批:463分
本科二批:470分
专科:420分
天津市
本科一批:431分
本科二批:450分
专科:447分
河北省
本科一批:530分
专科:459分
山西省
本科一批:532分
本科二批:548分
专科:311分
辽宁省
2006年辽宁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吉林省
2006年吉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黑龙江省
2006年黑龙江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上海市
2006年上海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江苏省
2006年江苏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浙江省
本科一批:583分
本科二批:550分
专科:491分
安徽省
2006年安徽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福建省
2006年福建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江西省
本科一批:512分
专科:420分
山东省
2006年山东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河南省
理科:616分
文科:512分
湖北省
2006年湖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湖南省
2006年湖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广东省
2006年广东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海南省
2006年海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四川省
2006年四川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贵州省
2006年贵州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云南省
2006年云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陕西省
理科:611分
文科:512分
甘肃省
理科:595分
文科:512分
青海省
2006年青海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未在提供的文档中明确列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本科一批:516分
本科二批:471分
专科:469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科一批:558分
本科二批:500分
专科:280分
这些数据提供了2006年部分省市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情况。由于篇幅和时间限制,未能列出所有省市的详细数据。如果需要更全面的2006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信息,建议查询当年的教育部门官方公告或相关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