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中志愿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填报时间:
一般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第二天开始,为期3天。
志愿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广西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填报志愿数:
广西高考填报志愿数为6个,包括3个本科批次志愿和3个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填报原则:
遵循“自愿原则、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按位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即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后的志愿自动取消。
志愿调剂:
高校在录取结束后,如果有空余名额,将进行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
投档规则:
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不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位次排序:
考生根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分成不同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录取规则:
包括专业优先(专业清)、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一专其优等方式。
院校专业组:
新高考下,考生按照“院校专业组”填报,每个院校可以有多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
选择性考试科目:
考生需要按照院校专业组对应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来填写。
合并批次:
取消原来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次。
赋分制:
再选科目采取赋分制,根据全区排名进行赋分。
以上是广西高中志愿规则的简要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