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平行志愿的排序主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具体排序步骤如下:
分数排序
将所有符合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同分考生按照特定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排序,例如“语文 + 数学”两科总分优先,语文或数学任意一科高分优先等。
志愿检索
计算机根据考生的分数排序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A、B、C、D、E、F等顺序排列。
当检索到某个志愿高校还有余额时,将考生档案投向该高校,并停止检索后续志愿。
位次确定
考生对应一个位次,这个位次是唯一确定的,分数高的考生排在前面。
投档原则
遵循志愿原则,即一旦检索到考生的某个志愿院校还有余额,就不再检索考生其后的志愿,实行一轮投档。
注意事项
考生应合理排序自己的志愿,通常将最心仪的、录取分数可能最高的院校排列在最前面,并保持一定的梯度。
优先选择投档不退档或者投档比例较小的院校可以增加被录取的概率。
以上步骤确保了每个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有机会被检索和投档到相应的学校,同时尊重了考生的志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