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中志愿填报限制如下:
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
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主要包括军校、警察、定向师范生和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军士和部分特定专业学生。
专业平行志愿
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1个志愿单位等于“1个学校+1个专业”。
艺术类录取批次
设校考批和统考批。
校考批设院校志愿1个,下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统考批(美术、音乐、播音、书法、表(导)演、舞蹈)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
设1个院校传统志愿、1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异地报名限制
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
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报名
须符合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规定条件,同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有关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在本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科类与要求
普通高考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同一科类内不同方向可兼报。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志愿填报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给予学生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熟悉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