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填志愿规则如下:
填报方式
民办高中学校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民办学校最多可填2个志愿,需一次性填报完成。
填报范围
市内九区符合报考民办高中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在市区民办高中范围内(详见招生计划所列学校)任选1至3所学校填报。
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本区只有“宁波市奉化区诺德学校”1所,本区户籍学生可以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其他要求
每一个学生最多能填写8个民办学校普通高中高考平行志愿。
录取规则与公立学校一致,依照下列标准先后择优录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选、初中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较为综合素质测评级别结论。
建议:
考生在填报民办高中志愿时,应仔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填报要求,合理选择志愿顺序,确保填报的志愿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升学需求。
由于民办高中志愿的填报方式和范围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规划,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填报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