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高中志愿规则

西东指北 · 2024-12-25 14:12:47

提前批

普通高中特长生

第一批

公办普通高中

民办普通高中

中高职三二分段班

中职国际班

中职台湾课程班

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

第二批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公办技工学校

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第三批

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

部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技工学校

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

录取规则:

第一批录取学校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

第二、三批学校

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建议: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成绩和身体条件合理选择志愿,特别是第一批次中的重点学校,因为这些学校有志愿顺序和分数线的区分。

提前了解并确认各学校的录取标准和要求,以便更好地规划志愿顺序。

注意各批次的志愿数量限制,合理分配志愿,确保能够被自己满意的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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