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高中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枣庄市教育局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志愿批次
志愿填报通常分为几个批次,如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等,每个批次可以填报若干所学校,有的学校可能还会有专业选择。
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录取时首先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志愿优先: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填报该校志愿在前的考生。
批次顺序:通常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先进批次未录取满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后一批次的录取。
特殊规定:部分学校或专业可能会有额外的录取要求或条件,如面试、体检等。
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确保所填信息无误、属实,不重复报名和冒名顶替,非高中段在籍学生。
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
填报志愿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其他信息
普通高中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高职与中职报考初中后高职的第一志愿应填写“高职”。
若填写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尚有余额计划的学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以当年枣庄市教育局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