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高中的志愿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志愿填报原则
“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达标高中、民办高中志愿栏与“一级达标中学(统招)、一级达标中学(定向)”志愿栏不能兼报。”
切线和录取原则
录取顺序按志愿批次逐批录取。
录取达标高中的考生,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良”以上(含“良”),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C级以上。
切线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及体育测试达标情况,按每个批次的统招或择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2切线。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若按等级确定的入选考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则以最低等级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的考生。
考生切线入围后,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之和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原始分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录取办法
全市一级达标中学分成三批进行切线和录取。
录取第一批学生时,若第一批填报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第一批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一批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一批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一批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
录取第二批学生时,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不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第二批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取;若第二批填报学校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第二批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学校代码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由电脑从第二批尚未被录取的学生中随机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尚有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其他相关规定
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简称9C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24分以上(含24分)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其以上。
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入围工作线(简称工作线)划定:将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该批次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入围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
这些规则确保了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也考虑了考生的志愿顺序和成绩情况。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相关规则,确保符合录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