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的录取高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分数优先原则
所有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进行志愿检索和录取。
遵循志愿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检索,优先检索第一志愿,然后是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志愿分为多个批次,每个批次内包含不同学校的志愿,考生可以在每个批次内填报多个平行志愿。
一次投档原则
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投档到某个学校,无论是否被录取,都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
额满即止原则
每个学校的招生计划有限,一旦达到招生计划限额,就不再录取后续考生。
梯度保护原则
在同一批次内,对于达到梯度线的学生,其全部1-3志愿优先录取。
校内竞争原则
录取时,考生仅与同校其他填报相关高中的考生竞争分配的名额。
具体录取流程如下:
提前批次
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
省示范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
统招生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指标到校生按学校切块分配的名额录取。
第二批次
其他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
设多个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顺序检索。
第三批次
其他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和新引入的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招生。
设多个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顺序检索。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将最有把握的学校填报在中间位置,心仪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并设置一两个保底志愿。
结合自己的模拟考试成绩和全市排名,合理确定报考的高中,确保志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