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志愿兼报的限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不能兼报。
不同类别学校:
普通中专可以兼报职业学校,或者兼报一般普通高中。
批次或院校录取时间重叠:
有些志愿因为录取工作时间重叠而不能同时兼报,例如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等不能兼报。
同一层次的高中:
同一层次的高中只能选择一所填报,不能两所一类高中同时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
这些项目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同时,同一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也不得兼报。
“3+4”本科与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
填报“3+4”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并兼报普通高中的考生,由相关学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志愿填报其它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且其余批次志愿只允许填报职业类学校。
本科提前批各类:
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
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
专科提前批各类别:
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士官、空乘、航海、医学等专科,各类别不得兼报。
考生需要仔细查阅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具体的兼报限制,以确保合理选择志愿,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影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