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老师强迫学生改志愿是 不合法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其进行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高中老师作为学生的法定代理人之一,应当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强制学生更改志愿。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学生施加压力。
因此,高中老师强迫学生改志愿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教育原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法律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