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中志愿录取规则

萌娃教育 · 2024-12-25 19:57:49

咸阳高中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全市统招志愿

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县市区招生志愿

普通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特长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咸阳市区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征集志愿

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录取依据

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特长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过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特殊政策

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建议:

考生和家长应详细了解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志愿填写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志愿,以增加录取机会。

关注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以符合录取条件。

留意征集志愿的时间和信息,以便在有机会时能够及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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