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升高中志愿录取办法如下:
统一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志愿
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需在网上填报志愿。招生录取主要依据是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年级省统考科目成绩、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所填志愿。录取时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遵循志愿:依照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考生所报平行志愿中的多所学校都符合投档条件,只能投向最靠前的一所学校。
批次设置及录取
提前批次:为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含经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普通高中),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不得招收历届生。该批次共设4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6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指标到校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自主招生名额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注意事项
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录取结果会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公示。
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录取政策和标准,具体录取方式需参考当地教育部门或高中学校的相关规定。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合理安排志愿顺序,将最想去的学校放于第一位(冲一冲),次想上的学校放到第二位(稳一稳),另一个学校放第三位(保一保),以确保能够被自己满意的学校录取。
注意拉开志愿梯度,避免所有志愿都填报同一档次的学校。
提前了解并确认各个学校的录取政策和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志愿选择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