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志愿的录取通常是 按照考生填报的顺序进行录取的。具体规则如下:
顺序志愿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录取时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如果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投档后又被退档,则进入下一批次按所填志愿继续录取。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时,系统对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
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同一考生遵循志愿顺序,即从该考生第一志愿开始检索,第一志愿学校统招有计划则录取;若统招已录满,再看有无指标生计划,有计划且该考生具有指标生资格则按照指标生录取;如指标生计划也已录满再进入第二志愿进行检索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无剩余计划又无指标生计划,则直接检索第二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总结: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才会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高分考生,再依次检索后续志愿。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合理排序,确保第一志愿能够被录取,以增加被更好学校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