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限制如下:
往届生和结业生 :不能报考五年制大专班和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具有中山市学籍的港澳考生:
可以报考市华侨中学港澳班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及其他符合招生条件和范围的学校。
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
可以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
本省外市户籍考生
没有连续三年中山市初中学籍的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填报志愿时仍限制报考市直属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取生。
外省户籍毕业生目前也仍只允许报考职业类高中和符合招生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
住宿生和走读生
A类计划设6个志愿,其中公办学校住宿生(含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志愿不多于4个。
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和自费生分开填报。
华师中山附中港澳台班参公收费生和自费生分开填报,港澳台班设2个志愿,其中报考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志愿不多于1个。
指标生
指标生志愿实行与A类计划第一志愿捆绑,即自动默认为A类计划第一志愿的学校,不需要考生在系统进行填报。
如果考生的A类计划第一志愿学校不属于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中山市龙山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等8所实行指标生分配的高中学校,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指标生志愿。
填报时间
网上志愿填报于6月29日16:00至7月3日16:00开启,考生必须在2023年7月3日16: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填报入口
考生可从中山招考网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报志愿端口。
这些限制和政策旨在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满足不同类型考生的需求。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能够顺利进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