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西高中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自主招生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53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根据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学校进行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45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根据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学校进行录取。
体育特长生:初中阶段进入国家队、省专业队集训的运动员、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参加州级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预录为高一新生。
指标生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63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按生源校的指标生计划进行录取。若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内指标生录取未达到招生区域内计划的85%,则在区域内降分录取,直至录取率达到85%。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州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56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按生源校的指标生计划进行录取。若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内指标生录取未达到招生区域内计划的85%,则在区域内降分录取,直至录取率达到85%。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分配方式:按学生人数和学力水平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学生人数占60%,学力水平占40%。
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500分以上(文件中所涉及的控制线,如遇试卷难度过大,在录取时做适当调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一般普通高中、中高职合作举办的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对口升学相关专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档案总分450分以上(初中阶段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教体部门主办的州级运动会第一名或省级运动会前三名报考州民族体育学校除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志愿数量
一个批次可以填报两个平行志愿,以降低考生滑档的风险,提高被录取率。
招生程序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三个批次依次录取。
转学政策
有返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意愿的学生,可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程序转学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在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参加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在七年级第一个学期、九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不得转学。
建议:
学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各批次的录取标准和条件,合理选择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体育特长生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获得自主招生的预录资格。
指标生分配方式的调整意味着更多学生有机会获得指标生名额,但也需要更加努力提升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