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办高中填志愿规则如下:
志愿类别
第一类零志愿:只能填报本区或外区的公办或民办的高中,只能填1所,且必须是市重点高中,该高中在本区有招生名额。
第二类名额分配:只能填写本区的一所市重点高中。
第三类平行志愿:有15个,只能填写本区的高中。
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填报要求
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平行志愿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录取。即实际录取时,首先将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人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例如,某考生中考成绩600分,排名靠前,录取平台首先检索该考生,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则该考生录取结束。如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将检索该考生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直至4个志愿全部检索。如4个志愿均未录取,则该考生本批次不予录取。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不填报“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填报中职学校有身体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
建议: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了解各类志愿的填报要求和限制,合理安排志愿的顺序,确保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成绩合理选择学校。
填报志愿前,建议考生和家长充分沟通,明确志愿的优先级和顺序,避免因填报不当影响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