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平行志愿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志愿并列
考生在指定的批次可以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位次优先
平行志愿录取时,首先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每个考生的位次。
位次排在前面的考生优先投档。
遵循志愿
检索同一个考生的志愿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
一旦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一轮投档
每个考生最多只有一次进档的机会。
当一个考生档案一旦进入一个高校,后面的志愿即使符合条件,也不再进行检索。
不再补档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后续志愿。
专业级差
在某些情况下,各专业窗口排队时,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可以设有分数级差。
组内调剂
当一个考生提档后在该“院校专业组”内填报的各个专业窗口都没有排到的时候,该“院校专业组”可以根据该组各专业的特点和该考生高考成绩反映出来的特征进行灵活调剂。
调档比例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进行投档。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效率,同时也给考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则,合理排序和选择志愿,以提高被录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