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征求志愿在填报过后会通报征求平行志愿投档线,其分数较之前的平行志愿有改动,地区稍近的分数会增高许多。
具体到高中阶段,征求志愿通常包括高中选科志愿和高中学校志愿两个部分。在填报高中志愿时,学生需要选择自己希望就读的高中,并填写心仪的高中学校。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按志愿投档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确认资格:
首先,考生需要确认自己是否有资格填报征求志愿。通常,只有当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并且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才会收到相关通知。
了解缺额计划:
考生需要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招生缺额计划,了解哪些学校有缺额,以及这些学校的具体缺额专业。
选择学校和专业:
在了解缺额计划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填报征求志愿表:
考生需要按照当地招生办的要求,填写征求志愿表,并提交给招生部门。
投档录取:
填报完征求志愿后,招生部门会按照征求志愿的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有限,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此外,征求志愿的投档线通常较之前的平行志愿有改动,因此考生需要认真研究缺额计划的投档线,做出合理的填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