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是实行了平行志愿的。具体来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不同批次的志愿设置如下:
第一批次: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
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
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
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播音主持、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提前批次:
所有特长生设1个志愿,包括市队校办。
平行志愿批次:
共设A、B、C、D、E、F、G、H共八个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报8个志愿。
因此,普通高中在不同批次均设置了平行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兴趣选择多个志愿学校进行填报,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这种录取方式有助于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录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